舞蹈论文舞蹈——“形神兼备”的艺术
舞蹈——“形神兼备”的艺术
- 2011-11-19
- 牛菲
- 黄河之声
文/牛菲“形与意合”,“貌与神合”是我们传统艺术表现手法的格言,意者,乃神也。对舞蹈艺术来说,不能是动则称舞,舞是有意识的动作语言。舞蹈绝非现实生活具象的拼聚,舞蹈是最活跃的形体意象。可以说,意念是舞的
文/牛菲“形与意合”,“貌与神合”是我们传统艺术表现手法的格言,意者,乃神也。对舞蹈艺术来说,不能是动则称舞,舞是有意识的动作语言。舞蹈绝非现实生活具象的拼聚,舞蹈是最活跃的形体意象。可以说,意念是舞的动机,意象的舞的特性,意境是舞的目的。舞蹈属表现艺术,“形与意合”就是指它能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表达情感的方式。因此,美的舞蹈——它具有着“意在舞之先”,“意在舞之中”和“意在舞之外”的艺术特性。所谓“舞抓神”是指编创者要善于把握动作的风格律动特征,即常说的风格性。对于一个舞蹈的编创者来说,掌握动作应该采用去壳取核式,而非囫囵吞枣式。舞蹈虽丰富多彩,但却都具有自己独特的风格性,在转化成剧场形式后,风格性又成了界定一个作品种类的唯一标志。任何一个编创者要掌握如此丰繁的动作形式是不实际的,因此就要以最小的付出获取大量的收获,“舞抓神”恰恰是最有价值的积累方式。因为动作的形式可以创造,但舞蹈的“神”却是无法更替的,而这个“神”既是舞蹈的美学的特征,同时又是我们进行界定的审美标准。如花鼓灯的“神”溜得起、刹得住、集蓄紧收突射等等。对于编创者而言,掌握了这个“神”就等于掌握了舞蹈的动作形式。事实告诉我们,一个好的编创者也许对动作的形式记忆不多,但由于他把握了舞蹈的“神”,所以他创作的作品中,使用的动作形式可能并不是我们的课堂所学,但因为动作蕴含了舞蹈的“神”。可见。动作语汇的积累并不是越多越好,重要的是从动作形式中抓住“神”。在实际创作中,任何千变万化的动作语汇,只要是在这样的审美标准下出现,他都会是无可争议的。舞蹈艺术最基本的单位是舞蹈形象,而意境的基础首先就是“形象”。也就是意境中的“境”。然而舞蹈的形象并不等同于戏剧、电影、小说等其他艺术种类,舞蹈有其特殊的表现手段。舞蹈主要是运用自己独特的表现工具——人的身体动作为手段。来塑造形象,达到反映生活的目的。因此,舞蹈所要求表现的一切社会生活的某种反映,对生活的某种感受、反应、评价……最终都必须“形之于外”,即通过人体的外部动作才能完成。这是舞蹈区别于其他视觉艺术,如绘画、雕塑、戏剧等的重要标志。而正是在这点上,舞蹈与话剧、小说、电影等就完全不同。话剧,小说等去掉了内容情节即丧失了其审美的价值,而舞蹈去掉了这种“形之于外”的形式美,就一无所有。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话剧、小说艺术是“寓美于善”,以内容见长;舞蹈却是“寓美于美”,以形式取胜。舞蹈必须依赖其外部动作的美来实现——美的形象、美的动作、美的线条、美的画面、美的旋律、美的服饰。而观众也只有通过舞蹈者这种外部动作的美,才能领略舞蹈所创造的意境美来。如舞剧《丝路花雨》、舞蹈《水》、《春江花月夜》、《金山战鼓》、《追鱼》等等,都是以其特有的舞蹈语汇、节奏、构图,给观众以美的享受,然后观众才能进入意境欣赏和享受的大门。很难想象,一个外部动作,舞蹈形象不美的舞蹈作品,能打动观众,中国的古典和民意舞诞生发展在同一个“环境”里,所以在某些方面都是相同的。如扭、拧、摆、崴构成了民间舞体态动律的核心,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积淀下的两种舞蹈中一脉相承的内在联系,从拧、倾、圆、曲外部之形,到形、神、动、律的凝练提沉,揭示民族审美心理及气质表现的共同拥有的审美原则。精、气、神作为东方人体审美标准,在于精神上形成了中华民族的审美标志与根基,物质上,精,气、神作为人体内在感受支撑着拧、倾、圆、曲与拧、摆、崴的外部运动,构成形与神同具的动力与结果,内在于外形的因果关系。以形、神、动、律的审美标志,贯穿在能力素质、技术技巧的训练中,不仅与舞蹈审美主体浑然一体,而且在培养演员动态意识的建立过程中可以直接强化舞蹈的表现力。《黄土黄》这个曾经震撼无数心灵的作品,仔细去分析它,可发现三者完美的组合即舞蹈动作与文化精神的和谐统一,同时又具有符合现实生活的时代气息。例如,舞蹈开头,男群舞者组成一个三角形,两手抵鼓微微右拧,脚下马步蹲裆,蹭步向前推进——这样一个场面,男群舞者的体态、对形和舞步的整体配合给观众造成一种视觉压迫感,整体缓慢地前进,使人感觉到一种凝重,而这种视觉压迫感所造成的凝重恰与世代在黄土地生活的人们——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精神所凝聚的生命重量所等同,而其对整个舞蹈题材的选择又正好与当时“带着乡愁去寻找精神的家园”那种对黄土文化的寻根热潮相吻合。舞蹈艺术本质上也是展示内心生活、表现生命情感的形式。它与其他艺术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构成形式的材料不同。如绘画是通过色彩、光和线条构成虚幻空间。舞蹈是由人的形体所创造的一个力的虚幻世界,这个力的虚幻世界是通过一系列动作和姿态的组合显示出来的。即是说,舞蹈本身的纯粹外观的力,凝聚在动态形象之中。这是经过夸张和美化了的形体艺术的动作,是对动作美的规律与动作表现规律自觉地认识和把握中形成的动作或姿态。舞蹈作为人的形态艺术、造型艺术,诚然要讲究形体动作的形式美,包括舞蹈者形体的特有魅力,但也不能没有内在的情感和精神的表达,否则,动作就显得空洞无物,缺乏生命感,只有二者的统一才会是美的舞蹈,充满诗意的舞蹈。舞蹈作为人体自身独立的艺术创造,可以发挥人体的力和美的创造的优势,这也是人体的智慧的创造。人类的力和美的舞蹈,既是智慧的舞蹈,只有真的东西才能动人,所谓真并不是模拟、照搬生活表面现象。舞蹈从原始社会产生以来,总是力求概括、夸张甚至抽象等方法来表现对象的气质、精神和作者自己的情感。如独舞《采桑晚归》舞蹈中并没有船,编导者却通过巧妙的道具,描绘出江南水乡旖旎的风光和养蚕姑娘的精神境界。舞蹈动作的组合、造型、画面等,都积淀了人对事和物的感受。这就是“有我之境”。只有把这种感情与人体的外部动作紧紧地融合在一起,使它融化着艺术家主观的强烈情感,而不只是自然物的外部形貌摄影式的复制,也就算是达到了“无我之境”。只有这样的舞蹈才能产生深广的意义。全国舞蹈比赛中的《追鱼》和《鸬鶅号子》等作品的成功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总之,对于任何具体的舞蹈作品来说,神与形都是不可分割的,他们相互依存,相互协调,互得宜彰。没有无神的形,也就没有无形的神。只有神和形的完美结合与高度统一,才会产生优秀的舞蹈作品。参考文献:[1] 杰克、斯佩克特《艺术与精神分析》文化艺术出版社 1990年版[2] 吴晓邦主编《当代中国舞蹈》 当代中国出版社 1993年版[3] 张之沧著《艺术与真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9年版[4] 蔼理斯著《生命之舞》生活.读.新知三联书店 1989年版 (开封教育学院)
发布我的评论
发布我的评论